岳县财字〔2019〕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
答 复
邓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运转与环境整治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近年来,经过撤村并村改革后,农村工作更加纷繁复杂,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村级组织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也特别重视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保障力度逐年在加大,2017年县财政在综合考虑村级重点保障项目、农业人口、国土面积及原合并村情况,采取因素法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分配,共计安排4569万元,估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行政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达到24万元以上;2018年共计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884万元,比2017年增加315万元,增量部分主要是对社区(居委会)经费进行提标,农村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达到24万元;目前,我县的村级运转保障水平已大大超过了上级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为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保障水平,2018年我们安排资金226万元启动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将离任村干部补贴由150元/月提高到180元/月,这些其实也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组织部分。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有效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当然,目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依然有限,这需要村及社区加强管理,努力开源节流,压减非生产性支出,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逐步有效缓解村级财务困难。
二、关于环境治理经费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工作任务重,是有效改变农村环境卫生乱、脏、差现象和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虑到该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财政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自2018年起,已按30元/人预算到乡镇到农林场。但是,毕竟我县财政较为困难,经费增加只能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并持之以恒,需要县、乡(镇)、村及所有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需要群众切实转变观念,将爱惜环境、改善环境、治理环境化为大家的共识和自主的行为。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 汪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复军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