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财字〔2019〕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
答 复
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公益性建设工作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居委会)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平台,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财政对村社区(居委会)保障力度逐年在加大,2018年县财政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共计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884万元(含社区),比2017年增加315万元,增量部分主要是对社区(居委会)经费进行提标,农村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由原14万元/个提高到24万元/个,城区的社区(居委会)已经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个;在此基础上,安排资金226万元启动了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将离任村(社区)干部补贴由150元/月提高到180元/月,这些实质也是增加了村(社区)的经费投入。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可能的情况下加大对村(社区)经费的保障力度。
当然,目前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依然有限;由于县财力有限,经费增加只能是一个逐步的过程,这需要各社区加强管理,努力开源节流,压减非生产性支出,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逐步有效缓解社区困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 汪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复军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