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电字〔2019〕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蒋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电乱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电力发展成绩显著,农村办企业、建工厂用电有求必应,不误工期;电力设施不断完善规范,安全无忧。在此,我公司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肯定、支持和理解!同时,您反映农村还存在部分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和乱收费的问题,并对如何治理乱收费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公司将认真研究采纳。对于您反映的农村乱收费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安排公司纪委(监察)和营销部等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和认真整顿,并2次上门向您进行了汇报、沟通。
今年来,我公司着力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章立制,扎牢治理乱收费的笼子。国家电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湖南省电力公司农电营销管理十条“红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高度重视乱收费治理整顿工作,加强业扩报装和临时用电管理,对搭车收费、私自收费、无票收费等违规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理规定。我公司认真宣贯,切实执行,给农电员工戴上了遵纪守法的“紧箍咒”。
二、加强管控,建立防范乱收费的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公司注重加强农电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推行“全能型”乡镇供电所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对农电员工的监督管理机制,改变过去“单兵作战”模式,建立新型的“台区经理制”和服务“网格化”,加强过程监控,加大监督力度,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我公司在全县公布了国家电网热线电话“95598”和本公司热线电话“7621119”,全天候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并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三、查办案件,营造不敢违规的氛围。对待农电员工的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我公司一贯坚持零容忍,态度是明确的、坚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今年来,我公司查处了2起农电营销领域违规行为,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严格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供电所所长、分管副所长负连带责任,一并进行了处理。农电员工如发生违规行为,受到的惩处将是严厉的,更是得不偿失的。通过查办案件,惩处少数人,教育多数人,收到了“不敢违”的良好效果。
今后,我公司将认真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进一步加强农电营销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
2019年6月18日
承办负责人:冯 亮 副总经理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立群 营销部主任 电话1511502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