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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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建字〔2019〕4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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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长湖乡范家集镇污水厂建设纳入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长湖乡系非建制镇,县政府按照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考虑建设建制镇和洞庭湖周边乡镇,因此未将长湖乡纳入此批PPP项目建设范围。而鉴于长湖集镇发展和保护周边环境需要,以及省市就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须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要求,要启动长湖范家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须由贵乡政府提请县政府研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建议作为PPP项目的补充内容或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后统一委托运营),待县政府和人大批复确定方案后,我局将会同长湖乡政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张四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  兵    0730-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