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16
浏览量:1 | | | |

岳县建字〔2022〕3号 B 类  同意公开

刘百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总体经济建设,规定麻塘、新开、荣家湾区域商业楼盘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建设一定比例商务写字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中心城区、麻塘、新开等区域都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和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对非纯住宅类以外的楼盘项目均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商业部分,共计约72340㎡,商业面积基本满足现阶段商务写字楼和公寓需求,且大部分楼盘已建好,可现房销售。相关企业可与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直接购买现房,作为总部基地和人才生活住房。

下一步,住建局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推动政府在重点地段区域出让土地中配建一定比列商务写字楼。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承办负责人:谭伯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伏龙    0730-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