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工信局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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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工信字〔2022〕10号B类  同意公开

熊宏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小水电优惠用电问题或增加优惠用电电价补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原小水电供电区优惠用电问题,共涉及铁山等三个水库近区的5个乡(镇)、8个村2014年11月实施优惠用电整治,县人民政府开展小水电优惠用电整治实行同网同价工作,历时一年多时间,于2015年12月整治完成,优惠用电村基本上签订了同网同价协议。

2016年1月21日,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形成了《关于原小水电供电区优惠用电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了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30万元,对原小水电优惠用电区的乡镇居民生活用电予以补助。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县小水电整治后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取缔了上述区域内企业优惠用电问题;二是毛田镇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电真正实现了同网同价。至2019年底,优惠用电政府补贴基本实现了收支两抵,后因原优惠用电区电力基础设施大规模改造后,居民用电负荷大幅度增长导致补差数额大幅度上升,已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最近几年,在县政府领导关心支持下,工信、财政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领导汇报争取追加了部分资金予以弥补。

后段,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对原小水电优惠进行彻底整治,严格兑现合同承诺,或仅对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即第一阶梯内的用电实行补贴,超过部分由用户自负并强力推进执行到位。另外,县人民政府将会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根据用电负荷增长情况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你对岳阳县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李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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