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委办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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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办字〔2023〕1号A3类 同意公开



杨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县委办、县政府办会议研究,出台了《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重申精简“文、会、督”有关规定的通知》(岳县办函〔2023〕1号)文件;明确了推进时段,已在全县范围内逐步规范督查。

  1.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没有纳入年度计划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把关,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开展督查检查。

  2.倡导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查督查。

  3.不在同一时段对同一乡镇或部门重复开展、多头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一般不搞全覆盖。

  4.原则上不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对拟开展的督查检查从严控制,对不符合规定开展的督查检查,一律“叫停”并通报。解决重“痕”不重“绩”的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感谢您对村干部减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  陈  俊     戴永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石文(0730)7621221

                    卢思期(0730)75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