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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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医保字〔2023〕7号 A1类  同意公开



彭良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范围内乱抢收他人医保资金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县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动员会以来,各任务单位迅速部署落实,制定措施,高位推进,截止2023年2月28日集中征缴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目标任务。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整体形势良好,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地方、单位存在以降低标准“抢人”等现象发生,给全县的征缴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诸如此类“抢人”现象,我局党组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各任务单位制发了《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征缴秩序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严禁拉人,医保系统显示是我县参保信息的一律严禁做新增,县内参保确实要迁移的一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局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后才可办理迁移,对有条件资助参保的村社区一律落实先缴费后资助的政策,而且资助的对象仅限户籍在本辖区的居民,严禁以降低标准抢户籍地不在本村社区的居民。该文件下发后,我局暂停了镇、村医保信息迁移的权限,严格执行县内居民流动的审核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镇、村之间相互拉人现象的发生。

  在以后的征缴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居民医保征缴秩序,积极引导居民主动参保缴费,让医保制度深入人心,营造人人积极参保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保征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