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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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医保字〔2023〕8号 A3类  同意公开



邹旭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收缴工作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作为小康社会考核指标,要求参保缴费率达95%(含)以上。我县2023度城乡居民征缴任务基数是以户籍人口数结合常住人口数以及在历年来各单位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经论证报县人民政府核准后确定的,在实际征收中,确实存在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不一、实际常住人口与统计部门公布常住人口不一的情况,这也是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2023年,省市对所属县市区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基数的下发是参考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两个口径,对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基数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即按户籍人口数×35%+常住人口数×65%予以确定(其中:户籍人口数,以公安户籍信息为主;常住人口数,以人口普查统计的数据为准),为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基数确定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在医保征缴过程中,县医保局联合县税务局开展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我们一直强调缴费情况公开,由于保密要求等原因,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信息未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互通,无法获取户籍人口的详细信息,所以我们也无法将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精确比对。2022年,税务部门将所有缴费人员清册下发至各乡镇,并制发了《岳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情况公开方案》,要求各乡镇督促村(社区)按季将缴费情况进行公开,即有利于接受缴费人的监督,更有利于对漏缴、未缴人员进行统计;县医保局按照省市真抓实干要求将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利用湖南省基层服务平台,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查询、变更等事项下放至各村(居)委会,各村能在平台上及时了解、掌握参保缴费情况。2023年,县医保局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对各单位历年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精准比对,将以前在本乡镇参保但本年尚未缴费人员的名单提供给各单位,为及时了解参保进度情况提供依据,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致力于优化缴费服务、监督缴费公开,进一步优化征缴模式、规范征缴秩序,加强医保政策待遇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积极参保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保征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