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组织部   2023-09-0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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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组字〔2023〕40号B1类  同意公开



卢亚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消薄清零”攻坚成果,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部委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县委常委会通过并下发了《岳阳县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实施方案》,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县委、县政府成立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文旅广电、园区、乡村振兴、供销、移民、商粮、金融、税务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部门优势,形成政策支持合力。

  第二,5月10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方克君主持召开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现已统筹项目扶持资金375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发展扶持。

  第三,在编制规划时本着节约集约,实用管用的原则,按照规则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了充分统筹:一是镇级统筹,根据全镇所在村的区位交通和建设需求,盘活存量、增减挂钩、严控增量,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村级统筹,有具体项目落图的保证项目建设用地,有远期发展目标的给予指标留白、用地留白。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5%的“留白”指标,可申请使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第四,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参股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信贷支持上计划优先、利率优惠,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金,获得财产性收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税收优惠政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关经营项目,按税法政策规定免征、减征相关税费。

  第五,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机制,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产业示范乡镇”“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评选表彰活动,允许各乡镇拿出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奖励方案,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县乡党委和政府把关后,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职员工(含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职务的村“两委”成员)进行奖励。

  第六,县发改局拟定了《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现已征求意见,近期出台正式文件。

  接下来,县委组织部还将牵头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各项政策实施的跟踪督查督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艳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