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组织部   2023-09-0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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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组字〔2023〕42号B2类  同意公开



杨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离退职村妇联主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妇联主任是过往国家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力军,在乡村治理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您在建议中提出,一些基层老妇联主任离开工作岗位后,没有享受相关补助,生活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出了将妇联主任纳入离任村干部补助对象,建立已退特困村妇联主任的救助机制等建议,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对接县财政局,召开乡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座谈会商议,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上级对离任村妇联主任享受待遇已出台指导性文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市县〔2023〕5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任职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根据任职年限可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二是县委组织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出台方案。了解到离任妇联主任相关诉求后,县委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县财政局、县妇联召开多次会议,对含妇联主任在内的所有离任村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向县委领导作了汇报,县财政局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拟近期提交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审议,按照县情实际对已享受离任村干部补助的人员适当提高待遇,对符合任职年限,且生活困难的其他村干部纳入补助范围。

  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离任困难老村干部救助工作。每年七一困难党员慰问和年底困难党员慰问,县委均将离任困难老村干部作为重点,从县管党费中安排专门资金进行慰问,要求乡镇适时召开座谈会,结合相关节日上门进行走访,充分体现县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感谢您对我县基层干部待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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