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保字〔2024〕1号 A3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
答 复
龚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精准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参保人员信息精准化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同时以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街道主抓、部门协作的原则,构建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体系,统筹协调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保障机制。2021年11月起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信息系统统一,2023年湖南省医保基层服务平台全民参保功能模块上线,对参保信息查询提供了很大方便,同时避免了全省范围内重复参保等问题。2024年我县户籍人口数为711076人,常住人口数为557200人,二者相差153876人,由于保密要求等原因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信息未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互通,我们也无法获得户籍人口的详细信息,而常住人口则是一个动态的数据,无法固定到每一个居民,所以我们也无法将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精确比对。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对比历年参保人员数据建立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台账,是被动应对,但我们也在积极研究探索更加合理、高效的参保信息管理机制。
二、提升基金使用精准化
2023年2月份,我局通过多方努力,争取了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省级试点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制出台了《岳阳县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投资近180万元建成了岳阳县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大数据管理中心和智能监管系统;积极探索智能监管、网格监管、分类监管、专项监管、内控监管和全覆盖监管六重监管模式,形成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医保基金防控体系,2023年,六重监管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年度立案16起,办结16起,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共拒付医疗机构200余万元,收回、处罚违规医疗基金399.25万元。
关于设置个人账户的建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力推进医保参保全覆盖、DIP 支付方式改革、智能审核、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医保待遇政策,创新医保服务举措,打造医保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