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24-07-1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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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财字〔2024〕1号A3类  同意公开

  


李楚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债务化解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村级债务事关基层建设,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24年3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办发〔2024〕3号),将村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县财政局党组年初也将该项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岳阳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岳县办发〔2021〕4号)要求,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好村级财务收支计划,严禁以任何名义借贷资金弥补收支缺口。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村级公用经费和调工费实行限额管理。

  三、强化村级项目监管。严格落实《岳阳县村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岳县办发〔2021〕3号),严格遵守项目计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结算等程序和要求,建好项目库,先批后建,杜绝无计划、无资金来源、社会效益不高的项目建设。

  四、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乡镇将村级存量债务化解作为村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制定2024年度还债计划和任务,努力增收节支,逐步化解债务存量。截止 2024年3月底,全县198个村(居、社区)的村级账面实际负债总额为5416.15万元,相比 2022年9月锁定债务期间减少4301.70 万元,化解比率达44.27%。其中:债务清零村由21个村增至78个村,债务总量在100万以上的村由36个降至14个,债务总量在20万至100万之间的村,由97个降至55个;村级债务化解总量在100万以上的村有7个。

  五、持续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坚持“谁举债、谁负责”,明确村级为债务偿还主体,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村级目标任务分解表,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化债任务。今年省委、省政府对村级债务化解作了重要部署,省财政厅几次召开村级债务化解座谈会,省农业厅、财政厅等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南省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2024-2026年三年化解目标,我县规定以2022年9月所锁定的村级组织存量债务余额为准,存量债务低于2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在2年内偿还完毕,每年偿还比例不得低于50%;存量债务高于20万元(不含本 数)低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在3年内偿还完毕,每年偿还比例不得低于33%;存量债务高于100万元(不含本数)的,应当在5年内偿还完毕,每年偿还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将村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对化债力度大和债务实现清零的村给予适当奖励;对违规新增债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

  承办负责人:龙新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佘芳平;0730—764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