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水利字〔2024〕33号C1类 同意公开
彭良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河长制重点地段、地域工作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把河长制中重点、特殊地段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的建议十分中肯,符合我县新墙河流域乡镇清理“水葫芦”的实际情况。
2022年至2023年,我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了“水葫芦”清理工作专项经费,其中,2022年县人民政府拨付新墙河“水葫芦”专项清理资金共50万元整,所有费用均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新墙河沿线7个乡镇,其中公田镇拨付10万元。
由于大面积的“水葫芦”清理工作不属于全水域存在现象,仅出现于个别水域,因此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难度很大。后段,我局将根据全县“水葫芦”清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县人民政府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以减轻镇村资金负担。
感谢您对河湖管护和河长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承办负责人:刘岳山,13203032569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智柯,1561651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