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局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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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交字〔2024〕8号A1类 同意公开

  


潘小乐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认真对建议进行了分析,赞同村级道路维修养护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乡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此举是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的必要措施和保证,也是我县农村公路管理逐步完善的工作重点。我局根据上级下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定了《岳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并报请县政府审核中。

  以上《方案》中提出:

  一、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建设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1053”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按照2∶2∶6的分摊比例筹措并列入三级公共财政预算,县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结合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把握国家“十五五”公路建设规划,根据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性,科学合理按次序进入规划项目库,再依次实施。建设资金通过国省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乡镇自筹资金筹集。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估和奖补机制,将评估结果与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原则上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审计局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各级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

  2、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县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由于我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机构、人员、资金的落实是当前难点,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并请求政府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尽快出台《岳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岳阳县乡村公路管理办法细则》,明确县、乡、村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管理责任,从机构人员、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具体落实,促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童新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汤智龙 1584289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