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卫健局办公室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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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卫健字〔2024〕1号A1类  同意公开



胡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村级卫生室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村级卫生室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村医改为聘用制及村医队伍更新换代的问题

  村卫生室是政府主导举办的农村公益医疗卫生机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业务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管理。关于村医聘用制,我局将积极调查研究,探索推行县招聘村用的村医管理方案。对于村医队伍更新问题,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按专项计划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和人事关系在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落实“乡聘村用”政策,明确在卫生室的最低工作年限,并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自2020年以来,我县连续招录了58名本土化培养人员进入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习,2023年已毕业的18名乡村医生已到岗,还有40名2021届、2022届本土化学员毕业后将陆续充实到我县乡村医生队伍。

  二、医疗服务更加有保障的问题

  通过省、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乡村医生队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村医业务能力;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原则,做多少事,给多少钱,根据考核结果下拨经费。

  三、关于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的问题

  我县于2020年开始,县财政每年为全县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补助了2000元/人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并对年满60岁以上退出村医岗位的村医发放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2023年为乡村医生购买了500元/村的医疗责任保险。我县即将启动乡村医生等级评审工作,2025年按照省相关文件,对已评定的乡村医生发放相应的补助。

  感谢你们对村级卫生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承办负责人:陈敏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丁礼 0730-764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