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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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建字〔2024〕7号A1类 同意公开

  



吴拥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居民生活用水、用气计量监督和宣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责职能分工,由县住建局负责居民生活用水计量监督和宣传;由县城管局负责居民生活用气计量监督和宣传。根据2023年5月23日,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县发改〔2023〕122号)文件,我县实行阶梯水费,试行阶梯水费为一阶≤225吨(3.21元/吨);二阶225-375吨(4.35元/吨);三阶>375吨(7.77元/吨)。具体水费计算公式为:阶梯水价计收水费金额=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21元/m3)*第一阶梯用水量+第二阶梯终端水价(4.35元/m3)*第二阶梯用水量+第三阶梯终端水价(7.77元/m3)*第三阶梯用水量。试行日期为自发文之日起第二次抄见表量执行,试行期一年。2024年6月起,洞庭供水公司正式调整水价,居民水价由2.49元/吨提至3.21元/吨。

  县住建局将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向社会公示县洞庭供水公司热线电话,耐心解答群众疑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喻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亮  0730-766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