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2024-08-15
浏览量:1 | | | |

  岳县公交字〔2024〕2号A1类         同意公开

  


罗弈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矫正吴寿福至集英中学直行方向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吴寿福往集英中学直行绿灯时,对向(集英中学)通往县城左转绿灯放行,属于明显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该路口红绿灯通行方案设置错误。导致集英中学放学、上学期间交通堵塞。

  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实地观察道路交通与各方车流大小,对各个方向放行方式进行了调整:吴寿福往集英中学直行为绿灯时,对向(集英中学)往县城方向左转为红灯,保障车辆有序通行。根据集英中学上下学时间段车流量大容易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情况,科技人员将早、中、晚高峰期集英中学往县城左拐红绿灯时长延长。优化方案后,较大提高了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岳阳县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6日

  承办负责人:王海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与伦     0730-76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