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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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公交字〔2024〕3号C1类         同意公开

  


朱雄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新墙镇新墙河路列入严管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07国道车流量大,车辆乱停乱靠,影响人车通行,不安全隐患较多,交警大队已将新墙河路上报至市交警支队申请纳入管理系统,新墙中队民辅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条例》第63条之有关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现场录入进行处罚,一旦审批通过,大队将指派新墙中队加大对该路段的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效降低人、车安全隐患。

  省市对严管路段的审批非常严格,尤其对电子警察系统抓拍乱停乱靠违法行为更是严控,近期不但不新增严管路段,还要求岳阳县核减两条严管路段,关闭两处违停抓拍设备,目前全省已对违停抓拍设备停止审批备案。交警大队科技部门随时与省、市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待时机成熟,审批开放后,将该地段纳入严管路,增设违停抓拍设备。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6日

  承办负责人:王海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与伦     0730-76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