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商务粮食局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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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商粮字〔2024〕6号A1类   同意公开

  

  


卢亚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园区外重点企业享受园区内企业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明确园区外规模企业享受园区内优惠八条政策的建议:我县于2023年9月15日修订出台了《岳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八条》(岳县政发〔2023〕6号),主要针对我县落户园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为了进一步优化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将优惠政策涉及面进一步扩宽。近期,我县多次组织园区、财政、司法、商粮等单位业务人员召开优惠政策修订会商会,针对优惠政策进行修订,目前已初步拟定了最新的《岳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八条(2024年修订)》(修订稿)。该修订稿多处优惠政策涉及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其中:

  第二条:凡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10万元/亩以上的农业产业项目、文旅产业项目,或由国内农业或文旅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投资的,具备特色品牌,有助于我县农业产业链、文旅产业链延伸、能带动我县规模农业产业、文旅产业发展的重大农业产业项目、重大文旅产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职业教育项目、康养产业项目,在前期手续办理、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可在本优惠政策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更为具体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全县重点非工业项目投资给予政策支持。

  第三条:明确了其它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形另行研究确定。

  第四条:第二点:对重大项目,可采用“厂房代建”“基础设施共建”等方式给予扶持……

  第六条:总部经济、网商网红经济、物流经济、湘商回归奖励针对的是全县企业。

  第七条:外资、外贸企业投资奖励针对的也是全县企业。

  附则·第三点:明确了被认定为“湘商回归”“返乡创业”的好项目、大项目,项目选址虽不在县属产业园区内但符合用地供地要求的,可参照本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或获得奖励、扶持。

  2.关于出台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优惠办法:目前,我们已经拟定了最新的《岳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八条(2024年修订)》,待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们将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进行印发。

  3.关于政府部门为企业大力纾困解难:岳阳县持续多年开展了“联手帮扶企业”活动、开展了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开展了大兴调查研究活动,为岳阳县域内企业查找问题上千个,绝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近年来,岳阳县还在持续优化最多跑一次服务,从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加深为企业服务意识。

  感谢你们对我县商务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商务粮食局

  2024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鲁小黄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科,0730-765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