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荣字〔2024〕8号 C2类 同意公开
贺连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吉祥陵园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比对,确定你们所提建议反映的地段属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保护等级为缓冲区。根据《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在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故无法开展吉祥陵园道路改善施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刘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艳波,0730-763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