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荣家湾镇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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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荣字〔2024〕8号 C2类  同意公开



贺连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吉祥陵园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比对,确定你们所提建议反映的地段属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保护等级为缓冲区。根据《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在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故无法开展吉祥陵园道路改善施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刘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艳波,0730-763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