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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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字〔2026〕1号 A3类   同意公开

  


蔡首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岳阳县生态损害赔偿金等赔偿金合理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岳政办发〔2022〕1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市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指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并在附件2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工作职责分工表中明确市财政局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应资金进行使用监管”,故我分局无此职权。我局已将您提出的建议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并了解到2025年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003号也提出《关于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政治责任,管好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答复,将会同市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文件,并积极探索赔偿金科学管理模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做到“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6年4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喻军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邹岳明,0730-766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