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畜水字〔2026〕1号 C1类 同意公开
何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动物防疫员、检疫员进行职数增加、经费增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工作现状
自机构改革推进以来,我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体系出现结构性调整,原专职动物防疫员、检疫员统筹调配至乡镇办公,导致村级动物防疫工作出现专业力量空白,目前村级防疫工作均由兼职人员承担,难以保障防疫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同时,受生猪养殖销售行业特性影响,养殖户为减少生猪途中重量损耗、降低经济损失,普遍选择夜间出栏销售,次日清晨送达目的地,这就要求检疫人员必须同步开展夜间检疫工作,大幅增加了检疫人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加之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得不到调整休息,极大程度的影响了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现阶段,我县尚未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加班补助、交通补助机制,检疫人员夜间加班无任何补助、下乡检疫车费自行承担,落实相关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
二、问题带来的工作隐患与不利影响
(一)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质量难以保障
兼职防疫员缺乏系统专业的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且身兼多职、精力分散,无法按照防疫技术规范完成畜禽免疫、疫情排查、消毒灭源等基础性工作,易出现防疫漏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难以有效筑牢畜禽疫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增加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二)检疫工作规范性与时效性受制约
夜间检疫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且无相应补助保障,导致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不足,易出现检疫流程简化、查验不细致等情况。同时,长期超负荷工作且待遇无保障,造成检疫队伍稳定性下降,专业人才流失风险加剧,直接影响动物检疫工作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无法全程守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
(三)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面临挑战
动物防疫、检疫是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防线,人员力量不足、经费保障缺失,将直接导致疫病防控能力弱化、畜产品安全监管缺位,不仅制约我县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更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损害广大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三、前期所做工作
(一)积极争取增加专职人员职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履职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全面摸排全县畜禽养殖规模、防疫检疫工作任务量,科学测算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岗位需求,正式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提交增加专职动物防疫员、检疫员职数的申请,切实强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队伍力量。
(二)全力推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要求,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调县财政部门,对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发放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对不能保障业务用车的官方兽医,按照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制定的“按次按距离包干”具体实施办法,在节支的要求下,依据“从严确定、额度控制、不得超支”的原则发放交通补助,保障检疫工作有效运行。切实保障防疫检疫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强化队伍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
对新配齐的专职防疫、检疫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免疫操作规范、检疫检验技术、疫情应急处置等内容,定期组织考核,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防疫检疫工作完成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优化检疫服务模式
针对养殖户夜间销售生猪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检疫申报流程,推行预约检疫制度,合理安排检疫人员轮班值守,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科学调配工作力量,降低检疫人员工作负荷,实现养殖户便捷报检、检疫人员规范履职的双赢。
四、后段工作计划
后段,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将以本次建议为契机,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保障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全力补齐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短板。同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定期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优化调整工作举措,持续加强我县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落实落细相关人员保障措施,积极推动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彭拥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学成 0730-76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