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教体局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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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教体字〔2026〕5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

  答  复


许小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针对困难家庭学生特殊群体的教育资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承担本县从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统称困难补助)职能。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学生资助金分春秋两季发放,发放标准为:高中、中职学校分三档:一档1650元/人/期(“五类”学生),二档1150元/人/期,三档650元/人/期;初中:寄宿生750元/人/期(“五类”学生),非寄宿生减半;小学:寄宿生625元/人/期(“五类”学生),非寄宿生减半;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补助为500元/人/期,特殊学生群体享受最高档资助。

  经统计,2025年我局资助中心共计发放助学金2800.245万元,春秋两季资助困难学生32147人次,实现应补尽补,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对于你们提出的学杂费减免问题,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中职学生已实行了全部减免。普通高中“五类”学生学杂费也实行了相应减免(县一中1000元/人/期、其他高中800/人/期),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已实行了晚辅费减免。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他费用,如伙食费,校车费,非“五类”学生的晚辅费、教辅资料费等,我们已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给予相应的资助。同时,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奖教助学作用,加大对困难学生群体资助帮扶。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9日

  承办负责人:陈梦九

  承办人及联系人:梁新生  0730-765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