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8-05
浏览量:1 | | | | |

  岳县交字〔2026〕4号  A1类 同意公开

  


潘小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后续维修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切中当前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痛点,对于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建立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筹资机制”的答复

  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里程快速增长,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2000年代初期硬化的大量“村村通”道路已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进入集中维修期。针对资金缺口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1.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我局将密切关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政策,积极向上申报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项目,争取更多的补助资金用于破损路面的修复,缓解县级财政压力。

  2. 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根据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将进一步争取县政府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养护工程资金足额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与公路里程增长、物价水平挂钩的资金增长机制。

  3. 引导社会与村级自筹。结合交通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对村组道路维修实行“以奖代补”机制。鼓励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或自筹部分资金进行小修保养。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帮扶单位的资金支持。

  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的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细化县、乡、村管养责任,建立长效养护机制”的建议,我局一直在积极推进落实:

  1. 全面落实“路长制”。目前我县正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明确了县级、乡级、村级三级路长的管养职责。县级路长由县政府领导担任,乡级由乡镇长担任,村级由村支部书记担任。通过明确各级责任清单,实现了农村公路管理全覆盖。

  2. 发挥养护中心专业职能。正如您建议中所述,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的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职能。将村组道路的养护纳入行业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路况评定。

  3. 组建专业养护队伍。针对目前村级养护力量薄弱的情况,我局将指导各乡镇(办事处)采取“专群结合”的模式。一方面,依托乡镇交通管理站和养护中心,组建专业化的小修保养队伍;另一方面,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脱贫户和当地群众作为护路员,进行日常清扫、边沟清理和微小病害处置,确保每一条路都有人管、有人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反映的“部分地段破损不堪、影响通行安全”的问题,我局已将全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作为近期重点任务。对排查出的严重破损路段,我们将优先争取资金进行应急抢修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同时,积极向县政府建议加大对建制村道路维修项目的奖补力度,彻底解决村委会“想修无钱”的窘境。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童新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志光  1910075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