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公交字〔2026〕1号 A3类 同意公开
许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长丰路段]实施中大型货车限时驶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长丰路段沿线学校、居民小区密集,高峰时段人车混行、交通安全风险高、货车噪音扰民、路面损耗快等问题均客观存在,我大队此前已针对性开展了高峰警力疏导、货车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尽力降低货车通行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关于您提出的限时驶入管控建议,经核查,长丰路属于国道G240与G107共线路段,是国家级重要交通干线,承担着全省南北向过境货运、市域跨区域通行的核心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在国省干线公路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必须具备满足同等通行能力的替代通行道路,确保干线公路网络畅通。目前我县暂未建成可完全承接该路段中大型货车通行流量的专用过境通道,若贸然实施7:00-21:00限行措施,将导致国省干线交通中断,大量过境车辆滞堵,甚至影响全省货运通道正常运转。为审慎决策,我大队就该限行方案的可行性专题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进行了请示汇报,上级交管部门结合国省干线管控要求及我县道路网络实际,明确反馈现阶段尚不具备长丰路限行的实施条件,不建议出台该限行措施。
虽然现阶段暂无法实施限行,但我大队将持续优化该路段管控措施,全力回应群众诉求:一是强化日常管控,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于沿线3所学校和重点区域增加护学岗与高峰岗,严查货车超速、抢行、违法鸣笛等行为,降低交通安全风险;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我大队将在沿线增设货车限速、禁鸣标识,减少噪音扰民和通行隐患;三是广泛征集民意,后续方案研究过程中将通过公开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合理诉求优化管控措施。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殷志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秦琴 0730-766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