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市监字〔2026〕3号 A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
答 复
孙滔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岳阳县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贴合民生安全需求、贴合行业监管痛点,对完善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围绕强化监管执法、完善举报维权渠道、深化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制定专项整改措施,经我局认真研究、综合研判。
一、强化监管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塑料禁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相关检查活动。聚焦销售超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突出问题,联合基层所和执法大队等股室,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1余人次,检查相关销售单位20家,暂未发现有销售超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行为。
二、完善举报与维权渠道、畅通投诉举报
公布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销售超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举报奖励政策,共同营造绿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开展“限塑减塑”宣传。通过新闻报道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并现场讲解相关政策法规与塑料污染危害,引导经营者积极推广可降解替代品,鼓励消费者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
四、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一)健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共享监管信息,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化,检查方式规范化。
(二)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将经营者信用等级与检查频次挂钩,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推动市场自律。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落实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推动形成“监管部门主导、经营主体尽责、社会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感谢你们对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李建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瑜,1508095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