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水利局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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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水利字〔2026〕4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水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

  答      复

  

杨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塘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山塘建成年限久、坝体渗漏、溢洪道堵塞、设施老化等问题,以及管护经费不足、人员缺位、安全隐患突出等现状客观属实。结合全县水利工作实际,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逐一梳理落实举措。

  关于设立县级山塘专项改造资金的建议。目前我县未设立山塘维修改造兜底专项资金,无法实现全域山塘维修全额兜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原则,山塘日常养护费用由受益村集体及农户自筹解决。对于坝体加固、大规模清淤等大型工程,村集体可依托小型水利奖补政策逐级申报项目,争取县级奖补资金,剩余资金缺口由村组自筹补足。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提质建设,2023至2025年累计完成1081口山塘清淤整治;2026年聚焦山塘度汛安全,完成94处病险山塘加固修缮,通过坝体修复、溢洪道疏通、老化设备更换等举措,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工程均采用县级奖补模式推进。

  关于厘清管护责任、配备专人巡检的建议。根据水利事权划分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山塘管护主体责任单位,村集体承担属地日常管护职责,县水利局负责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我局已明确要求,所有竣工小型水利工程需由乡镇、村组逐处建档立卡,划定管护范围、健全管护制度,压实村级日常巡查、养护主体责任。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常态化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乡镇配齐山塘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巡塘、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等工作机制,保障山塘安全规范运行。

  关于引入社会化专业管护的建议。我局将把水利社会化管护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依托新一轮小农水三年行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村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外包等方式,委托专业水利机构开展山塘常态化检修、清淤、设备维保等工作,弥补村级管护专业力量不足的短板,全面提升我县山塘管护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水利项目与专项资金,做好全程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持续补齐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短板,筑牢防汛抗旱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山塘灌溉、蓄水、防灾等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26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段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磊 1867301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