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水利局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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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水利字〔2026〕8号 A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水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

  答      复

  

彭良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通饶港分干北干渠与熊市支渠末端用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山北干渠熊市支渠、饶港分干北干渠同属铁山灌区渠系工程。依据水利工程权属管理相关规定,铁山灌区全部渠系工程的产权归属、日常管护及维修改造责任主体,为市水利局铁山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建设与维修资金均由该中心单独向上申报统筹解决。我县安排的灌区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本县管辖的中型灌区,受资金使用政策约束,不能跨工程权属调剂用于铁山灌区项目建设。

  后续,我局将积极与铁山中心对接,如实反映公田镇灌溉缺水现状、农田规模、连通工程地形优势等情况,切实反映我县基层种粮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市级层面重视该片区灌溉短板,并主动配合铁山灌区中长期改造规划,积极争取将饶港分干北干渠与熊市支渠连通工程纳入市级灌区项目储备库。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26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段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磊 1867301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