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组字〔2026〕4号 A1类 同意公开
徐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村级集体经济硬性指标排名、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 号)和市委要求,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壮大、做强”的总体目标,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一村一策”和示范片(区)建设计划,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实现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您建议中提到不要量化指标下达、排名考核的情况,当前我们未强制对各村设定统一的年度增收目标,也未进行排序评比。集体经济工作始终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各乡镇(街道)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鼓励各村立足资源禀赋自主发展。目前,岳阳县2025年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村(社区)共185个,村均收入34万元,其中5-10万的村3个,10-30万的村97个,30-50万元的村47个,50万以上的村38个。
您反映估计是因为的年末催收入账、引导组级集体经济收入统一并入村级收入管理相关工作,均为落实年度财务核算、集体资金风控的合规举措,且有省级政策刚性约束。年末督促各村足额入账已实现经营、投资收益,旨在保障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完整,防范跨期挂账、收入隐匿、坐收坐支等财务违规行为,守护集体资产与村民权益,该项工作不以排名、创收达标为目的。依规管理集体收支方面,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号),集体所有收入须全额及时上缴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严禁账外账、小金库;依据《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域纳入审计范围,承包金、征地补偿等资金管理为强制审计事项,严禁公款私存、收入不入账。目前县财政局未硬性要求组级收入统一并入村级财务管理,但结合省级文件规定及纪委财务审查要求,我县引导各村规范收支管理,严禁村组集体资金体外循环、违规坐收坐支。
我县充分认同您提出的强化服务支持、坚守民生本质工作导向,已将该理念贯穿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配套落实五大保障举措。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6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艳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