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号建议的
答 复
陈跃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洞庭湖芦苇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理念,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决守护一湖碧水。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8年底完成了环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制浆产能退出,2019年底造纸企业将全部退出。针对造纸企业退出后洞庭湖芦苇管护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我县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探索芦苇利用新路径。
一、前期所做工作
一是依法解除芦苇合同。通过多次会商研究,我县依法依规解除了26份芦苇承包经营合同,退还2018年承包金750万元和2018年前所签合同的押金446.87万元,并出台了具体奖补办法,对承包单位和承包业主发放奖补资金597.41万元。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就芦苇合同、股东组成、经营状况、湖洲基础建设及固定资产投入、债务债权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分析研究,为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及时组织召开环洞庭湖造纸企业退出涉苇信访群体对话会,认真听取涉苇群体声音,全力满足其合理合法诉求。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苇山管理,在东洲、飘尾、老港等苇山设置24个站点,派专人值守,严防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了寻求造纸企业退出后芦苇利用新途径,2018年7月,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光文同志带领发改、苇业、东管等部门负责同志,远赴山东潍坊水发集团考察学习生物质发电项目,并撰写了10余份调研报告和40余份调研材料,提交至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以期引起上级重视与支持。
二、转型发展方向
1.积极争取湿地生态补偿。我县苇业公司管理经营芦苇面积24.88万亩。在造纸企业退出后,我县曾多次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反馈情况,请求上级对我县已退苇还湿的湖洲面积实行生态化补偿,可参照外省模式,按1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偿,以推动芦苇资源由生产经营向湿地生态管理的方向转型升级。
2.积极探索芦苇资源利用新途径。一是生物质发电。通过山东潍坊水发集团考察学习发现,该集团将芦苇作为生物质燃料参与垃圾焚烧发电,实现了芦苇资源化、无害化利用。4月上旬,山东水发集团已与我县签订了《关于在岳阳县工业园建设生物质发电厂的框架性协议》,具体事宜正在洽谈之中。二是生物制醇。2018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期间,省发改委主任胡伟林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在湖南建立生物制能源酒精厂,将为洞庭湖芦苇资源利用开辟一条新路径。后段,我县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力争该项目能落户我县。
3.积极引进东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项目。为实现芦苇产业转型发展,我县曾多次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国家发改委递交请示,请求在打造洞庭湖湿地芦苇生态旅游方面给予更多项目支持。目前,我县已与长沙兴旺集团就开发东洞庭湖生态旅游项目签订了意向性合作协议,但因东洞庭湖水位变化差异大,血吸虫普遍存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此项目一直处于洽谈阶段。
感谢你们对洞庭湖芦苇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王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锦军 0730-763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