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字〔2022〕4号 B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人民政府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
答 复
李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巩固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洞庭湖,古称云梦泽。它接纳四水,吞吐长江,是养育三湘儿女的“母亲湖”。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不惜代价、不打折扣,积极推进东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洞庭湖水环境、水生态改善明显。
一、关于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的建议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体的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洞庭湖生态补偿办法。省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开展洞庭湖生态保护补偿。今年6月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大对重要湿地保护的财政投入,加大对重要湿地所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待市级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正式出台后,我县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二、关于加大重点项目、资金向湖区倾斜力度的建议
2019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我县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以上,先后实施了矮围整治、欧美黑杨清退、洲滩整治、湿地修复、禁养退养、沿湖造纸产能退出、禁捕退捕等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治污、治岸、治渔,全面改善东洞庭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特别是我县作为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试点县,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1.79亿元,退出渔民1078户3888名,全面落实了转产就业和安置保障政策,实现了退捕渔民业有所就、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后阶段,我县将继续向上争取东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湖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关于加快智慧洞庭建设的建议
2021年,我县正式启动了东洞庭湖智慧渔政项目建设,建成电子围栏和监控指挥中心,可覆盖东洞庭湖1328平方公里;沿湖布局了20个智能视频监控摄像头,实现了39公里东洞庭湖岸线全覆盖。目前,正着力整合涉及东洞庭湖水域县市区湿地、砂管、海事、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视频监控摄像头,计划全部接入监控指挥中心系统,真正实现监控信息互通共享。后段,还将在鹿角、北洲和县渔政局机关建设3个无人机场,购置3架无人机,配套建设4套视频雷达监控系统,着力打造全天候、全覆盖的智慧渔政监控系统。
感谢您对我县东洞庭湖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承办负责人:毛红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亚运 0730-762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