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建局   2015-09-07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建建提〔2015〕12号 B类

关于对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

答 复

何永军、谢英姿、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街道提供公共自行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不仅是解决交通拥挤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破解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的必然选择。近几-来,许多城市推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在社会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求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呼声很高。

去-,县政府就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作出了部署,要求住建部门早规划早建设早实施。目前,我局和规划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了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并与多家公司进行了接触。在进行多轮论证后,一致认为我县因城市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暂不宜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应待我县城市主次干道改造升级后再建,以免造成重复投资。按我县城市道路改造计划,预计三-后可启动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以上回复,不知您是否满意,谢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30

联系单位: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 煌

联系电话: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