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交通局   2015-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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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交提字〔2015〕2号(B类)

对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李仲保、许小育、何裕香、何忠辉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的维护,保证畅通工程畅通无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级公路维修加宽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列》,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原则。县道养护工作由县交通部门负责,乡、村道养护工作由道路所在的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县级交通部门只能在有提质改造政策的前提下,负责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施工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积极配合项目实施。

二、关于解决断头路硬化费用的问题。十二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对农村通畅工程仍执行“一村一路”政策,目前尚未启动通组和断头路连通工程。各位委员在提案中反映的七支渠至湘江、七支渠至塘坡、河头至七支渠断头路的实际情况,我局在2010-十二五规划调查中已经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今-近期我们又组织了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对该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和申报,等相关政策出台和计划下达,我局将及时联系乡镇村,尽快组织实施。

感谢各位委员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5-6-10

联系单位: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爱平

联系电话:763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