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人社建提字〔2015〕2号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7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赵咏屏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局工作的支持。您在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构建中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举措”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通过对用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劳动执法等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对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局拟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1、主动监察、巡查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巡查,狠抓小微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采取送法上门,广泛开展执法服务工作。加大了劳动普法力度,促使用人单位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2、以书面审查为重点,规范企业守法用工。县劳动监察大队结合网格化建设,以地域为划分依据,以工商局数据库为基础,派遣队员深入企业一线,采集劳动用工基本数据,逐步完善劳动监察数据库。同时,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宣传劳动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完善管理,规范用工。
3、以监管基础为保障,深化监察两网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网格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防范处置企业劳资矛盾前沿关口作用,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劳动监察大队不断地探索劳动监察“监管网格化、信息网络化”管理模式,提高监察应变能力和精细化执法服务,把劳动保障监察延伸到街道、社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效能。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逐步形成基础扎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一是实现关口前置,重心下移。以“层层有点、点上有人、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为目标,建立了两个一级网格,逐步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的劳动监察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网格化人员的管理考核,有效发挥乡镇保障员的作用。二是实现工作方式转变。由被动监察向主动监察、执法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为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等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三是逐步实现“四化”管理模式。通过前期的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逐步实现了监察队伍专业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常监察信息化、实时监控动态化。
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企互利双赢。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中,注重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目标。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及时签订、续订集体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提取办法。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法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职工每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对执行不好的进行调查和纠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节假休息、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带薪-休假等制度,并按标准支付了职工工资。认真做好职工疗休。督促企业为职工参加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实现养老金和失业金的领取发放与社会完全接轨,进一步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民主管理融入企业管理中
以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目的,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职代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审议、审查和决定权,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工会工作机制,配合工会建立企业企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通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利用企务公开巡视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每季度确定一个视察重点内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加强集体合同的签订
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是保证集体合同全面履行的重要环节,凡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和有关制度。企业内部每-至少进行两次集体合同检查,检查人员可由平等协商代表参与,也可由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还可由党组织、职工代表和行政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集体合同劳动标准量化和事关了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条款。如劳动报酬、养老保险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与基本生活保障等兑现情况。监督检查的形式,可采取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听汇报等。监督检查的结果以及集体合同履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通过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个阶段推行的集体合同制度和责任目标。困难企业要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并扭亏增盈、解困脱贫的目标、措施、责任列入集体合同内容。要结合集体合同续答,建立和规范相关的制度。集体合同即将到期的可早作准备,对前一轮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提出续签的意见,为下一轮集体合同是否及时续签,平等协商机制是否健全等等,作为企业评先的一个条件。加强平等协商制度建设。平等协商是与集体合同制度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项劳动的法律制度,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也是保证集体合同质量的关键环节。集体合同能否履行与平等协商机制是否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平等协商制度的建设。企业工会要定期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劳动报酬的确定以及休假、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等,都要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凡是集体合同履行进程中或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个别性、临时性问题,可通过企业和职工双方参与平等协商的首席代表及其委托人个别协商加以解决。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可先把平等协商机制建立起来,逐步加以完善。
感谢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以上是关于您提案的答复,不妥之处请您提出!
此致
敬礼!
二〇一五-七-二十八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孙华
联系电话:760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