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发改字〔2016〕108号 (B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
答 复
彭拥军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打造老干部满意家园的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有利于改善我县老干部社会活动环境,丰富老-人生活,让广大老干部共享发展改革成果,提升幸福指数,同时也可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步伐。我局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该项目实施。
二、将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启动建设,首先应由县老干局拟定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办理国土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批复、能评批复等前期手续,落实项目资金来源,聘请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由业主单位向县发改局进行项目申报,待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6-7-26
联系单位: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杨经纬
联系电话:766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