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移字〔2016〕 75号C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灯保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库区粮食补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你所提关于提高白水村下湾组等村组群众库区粮补助标准的建议。库区粮补助是自我局建局后从2004-从县财政部门接管,代为发放,人员及标准是省财政核定到我县,10多-来,标准一直没有变。我局也多次向省相关部门反映过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但一直没有回应。群众想提高补助的愿望我们可以理解。但这笔资金由省财政专项资金下拨,我局没有职能变更补助标准,更没有收入来源,用于提高库区粮补助标准。
二、对于你要求将道仁村周代组等村组因淹了土地至今未享受库区粮补助的要据实纳入,解决他们的困难的建议。由于库区粮补助享受人员是由财政部门核定。如移民直补人口核定一样,一次性核定,只减不增。因而你提出要新增加享受库区粮补助人员的请求,由于没有政策支持,不能答复。
感谢你们对我县移民后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6-20
承办单位:岳阳县移民局
承办负责人:许岳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军生,1387405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