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财字〔2016〕5号B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任秋山、李捍中、彭志龙、钱兴国、吴华松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乡镇卫生院退休职工津补贴、安葬费、抚恤费、遗属费补助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确定的乡镇卫生院编制性质,我县乡镇卫生院属差额拨款单位,财政对卫生院经费实行综合预算。自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造成的收入下降,进行了统筹安排。2016-县财政共安排乡镇卫生院经费1740万元,其中,增加乡镇卫生院工资改革经费475万元。今后随着财政实力增强,县财政将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保障水平,逐步缓解卫生院运转压力。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陈民主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立志 7648067
岳阳县财政局
2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