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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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财字〔2016〕4号A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刘志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乡镇计生办经费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根据国家卫生计生改革要求,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整合了职能。将计生办与卫生院职能进行了整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撤销了计划生育服务所,将其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与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进行了整合,划入了卫生院。二是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少。

根据形势变化,县财政加大了对乡镇计生事业的投入,今-在原有保障水平上,按6000元/人的标准增加乡镇计生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乡计生工作正常开展。乡镇计生经费将全额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陈民主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立志 7648067

 

 

岳阳县财政局

201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