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文旅广新字[2016]8号(B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李岳波委员:
你好!关于加强大坪村古桥、古墓、古屋保护的提案已收悉。县文旅广新局对提案十分重视,要求文物部门认真研究并作回复,现回复如下:
一、文物部门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已将大坪村古桥、古墓、古屋作为文物调查点进行登记,但由于整体环境、文物本体保护条件历史价值等因素,经上报上级文物部门审批后,未能将其列入文物保护范围,但县文物部门会在近期内会同文物专家对大坪村的历史遗存进行全面调查。
二、文物部门可建议在建设美丽乡村规划时将县域具有代表性的古村、古桥、墓葬等纳入。在今后我县旅游发展线路中打造农村休闲旅游,遵照保护促进利用,利用加强保护的良性循坏。
三、非常感谢李岳波先生对我县文物工作的关注,文物部门将与你保持联系,多多采纳委员的意见。
承办负责人:万明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游纳 杨坚7652601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
201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