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民字〔2017〕07号C类
对政协岳阳县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4号提案的答复
熬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青少-资助公益平台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未满18周岁残疾儿童的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前几-一直由残联发放,2016-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两项补贴”由我局发放。去-我局审批一、二级残疾人8099人,共发放重残补贴1002.27万,其中享受护理补贴的未满18周岁的为354人,未成-残疾人全部纳入发放范畴。
2.切实推进孤儿保障工作。2016-,我局采取看材料,问对象(监护人),访群众的办法,在乡镇民政办确定的基础上,对全县孤儿进行了重新认定。对核定的每一名孤儿的资料(包括无父无母的证明,孤儿的身份证明,孤儿的照片,详细地址和监护人的协议)进行整理。审核确定散居孤儿55名,发放基本生活费39.6万元,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3.全面开展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调查和帮扶。2016-,我局在全县开展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初步统计,我县有留守儿童达14592名,占全县儿童总数的38.1%,因家庭困难或自生残疾造成的困境儿童,共2756人。我局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护救助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救助站加挂了未成-人保护中心牌子,全面负责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二是完善信息收集网络。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困境未成-人权益保障工作督导员队伍,及时发现和处理困境儿童的相关问题,做到人人有卡,县局有数据库。三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我局在提高机构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将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纳入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家庭进行保障;家庭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儿童,纳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四是加强残障儿童康复救助。福利院争取了国家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的项目,将残疾儿童康复范围扩大至0—14岁。慈善办组织开展了“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等活动,2016-累计救助贫困、患病和孤残儿童36名,发放救助资金108万元。同时加强失足未成-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有效衔接,今-以来全市接收刑释未成-人6人。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面广量大,涉及众多部门,我们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待加强。困境儿童保护不同于传统的政府职能工作,工作对象是特定群体而非具体领域,保护服务内容多种多样,涉及到的部门和各类群团组织,还未建立起立体化、强有力的保护工作机制和干预服务体系;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不够,工作中既有交叉重复,也有疏忽盲点,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二是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人员参与度不高。尚未建立起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缺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围绕困境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服务;缺少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整合部门资源,鼓励社会参与,确保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得到相应的保护性救助。
一是继续推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落实。将未成-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细化困境儿童类别,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时,争取县里尽快制定出台《岳阳县未成-人保护工作办法》,将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予以保障,以增强各部门履行职责的刚性约束。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是一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系统工程。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健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推动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统筹抓好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康复特教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整合、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基层儿童福利设施网络。
四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依托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成长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关爱活动;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困境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推动全县青少-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7-6-18
承 办 负 责 人:李九斤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自发 305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