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对政协岳阳县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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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708C

 

对政协岳阳县十次会议

21号提案的答复

 

冷清波、姜新伙等3名委员

提出的《关于修建养老院的提案(长湖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新建乡镇敬老院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有利于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管理和生活照料。长湖乡敬老院是2007-利用原乡红砖厂闲置厂房改扩建的2015-房产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新建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如长湖乡人民政府决定新建,我局可根据敬老院的建设进度情况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敬老院新建项目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资金投入。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7-6-18

      彭六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京向    76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