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畜水字〔2017〕2号A类
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
答 复
张斌、方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发展健康养殖的建议》收悉,现就治理畜禽养殖粪污问题答复如下:
一、严格准入和加强管理方面。
通过县政府发布实施《岳阳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15-2020)》和《岳阳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区域规划和功能定位,提出了从源头控制到终端治理稳步推进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坚持“先环评、后建设,先验收、后投产,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验收”的“两先两后三同时”制度,严格规模养殖的准入和管理。2012-来,全县仅批准新建3家规模养殖场。强力开展开展洞庭湖大于5000亩内湖沿岸、铁山水库集雨区、南干渠至新墙水库段沿线及新墙水库集雨区的规模养殖场退养工作,共计已经退养103户。
二、综合利用方面。
通过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粪污治理等项目,引导规模猪场完善粪污治理设施,实现养殖粪污就地消纳。积极探索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异地配套利用,2016-度争取被列入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试点县(湖南省仅2个),通过公开招投标优选了有机肥厂、大型生物天然气企业、沼液收运服务平台和大型种植基地等共15个服务承接主体,开展规模养殖粪污收运和有机肥使用推广示范,畅通种养对接渠道,拓展养殖粪污利用空间,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养殖。
由于养殖污染治理涉及面广,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畜牧部门职责极其有限,仅为“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因此治理好我县养殖粪污,需要社会力量和更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也仍需要你们多关心、多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养殖粪污治理的关注和意见。
岳阳县畜牧水产局
2017-3-22
承办负责人:刘志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漆龙波 1301720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