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公提字〔2017〕第3号(B类)
对岳阳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
答 复
杨斌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以来,我县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全省党员干部涉毒问题查禁工作实施方案》和岳阳市公安局《全市党员干部吸毒涉毒问题查禁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涉毒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全县近三-来查处吸毒、涉毒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53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公人员18人,职工16人,党员44人。对吸毒、涉毒公职人员,我局均依法给予处罚并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共治安拘留48人,社区戒毒48人,强制隔离戒毒38人;开除公职2人,辞退1人,行政降级1人,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2人。
为净化社会风气,树立国家公职人员形象,我局今-再次加强了对公职人员吸毒涉毒的查处打击。
一、依法加大对吸毒涉毒党员干部查处力度
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9-制订的《关于对吸毒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我局通过落实排查,开展“重嫌必检”、组织专项查禁行动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尽可能地把吸毒涉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凡办理吸毒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在依法核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查明违法犯罪事实、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理的同时,通过《湖南公安综合查询系统》等认真核实其是否为党员干部身份,发现属于党员干部身份的,由办案单位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去-五-份以来开展的“全县党员干部吸毒涉毒问题查禁工作”,及时配合了全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整肃了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吸毒涉毒问题得到了有效地遏制。
二、全面落实吸毒涉毒党员干部监控措施
各乡镇、居委会对吸毒涉毒未在强戒、监管场所执行的党员干部加强分类管控。对保留公职的,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常监督管理工作,帮助其生理脱毒、身心康复,顺利回归社会。对开除公职、辞退的,协助政府基层组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管控工作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医疗、再就业等问题,切实提高戒毒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毒氛围
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毒专项整治斗争。去-,在县禁毒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组织协调各乡镇会同宣传、文化、教育、交通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毒整治专项斗争声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用心参与斗争,在全县构成浓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毒专项整治斗争氛围。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的要求深入人心,极大减少了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1、注重媒体常宣传。我局充分利用岳阳县电视台“飞字广告”、《巴陵通讯》、《长江信息报》、“红网.岳阳论坛”、“岳阳县手机报”等媒体报道禁毒工作。仅2016-就向公众宣传报道禁毒工作65篇次,推送禁毒警情、警讯107条。
2、注重禁毒成员单位行业宣传。充分利用各禁毒成员单位的行业特点,将禁毒宣传工作分线推进。宣传部门统筹各新闻媒体,在电视台、手机报、岳阳县新闻网等领域开劈了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栏目。卫生部门突出抓好各级各类医院门诊大厅的宣传窗,要求在重点版面刊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公安部门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市场监管、文化部门立足本职,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突出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等等。
禁毒工作是一个社会问题,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难已解决根本问题,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禁毒委的直接指导下,与各方联手,形成合力,尽快改变我县吸毒人员较多的局面,特别是改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局面。在此也恳请政协委员为禁毒工作鼓与吁,为共同建立无毒县城、平安县城而努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2017-6-22
承办负责人:何琨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芹芹 0730-766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