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
答 复
雷普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退老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工作很辛苦,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为基层发展稳定作了很大的贡献。省、市高度重视,2007年,省委下发文件,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在60周岁以上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中间不断提高发放额度,从最初的每月35元发放,一直提高到了每月150元。
县委组织部深知离任村干部在岗期间做出的贡献,特别注重提高农村离任村干部待遇,多次向省、市请示和建议。县委组织部也多次到农村中实地调研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与县直等有关部门进行商讨,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征询离任村干部政策等,经综合各方意见,今年3月已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待遇。经县委研究同意,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月提高30元,从2018年1月起给予每月180元生活困难补助。
因上级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加上本县财力有限,只能逐步提高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我们还会持续关注与努力,力争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逐年有所提高。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龙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