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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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

答  复

 

卢从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已离任妇联主任适当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我县依据湘发〔2007〕10号文件建立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制度以来,有部分离任村妇联主任陆续来我部和县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将离任村妇联主任列入补贴对象。离任村妇联主任为推动我县妇女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根本上解决离任村妇联主任生活补贴尚需时日。从政策层面上看,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享受对象为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离任村妇联主任并没有纳入补贴范围。从周边县市来看,全市各县、市、区均没有将离任村妇联主任列入生活补贴对象范围。从离任村干部现状来看,我县建立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以来,除离任村妇联主任来我部反映情况外,还有部分离任村副职干部也要求列入补贴对象。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省、市对离任村干部待遇落实,只出台了政策,资金仍需县级财政解决。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离任村干部(含村妇联主任)有6000多人,目前,我县财力有限,从根本上解决离任村妇联主任和村副职干部生活待遇还需时日。

我们真诚感谢您多年来对基层工作的支持配合,并希望今后全部能一如继往地支持村级工作。我们一定会向上级积极建议,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离任村妇联主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龙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