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
答 复
易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矿山治理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我县矿产资源乱采滥挖的现象,我局对涉矿乡镇安排人员加强巡查,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从严从重,集中力量执法。并对违法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对非法采矿者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到位。
对矿山破坏的治理,一是对适宜造地的采矿破坏区,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向我局提出造地申请,我局统筹安排造地项目计划,对矿区进行造地,既恢复了生态,又增加我县耕地面积。
二是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责成开采者进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人灭失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和县财政局等部门调配资金专项资金进行恢复治理。
三是根据《岳阳县非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非法矿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因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修复。
感谢你们对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杨碧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蒋胜龙 0730-765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