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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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自然资函〔2019〕57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易志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大塅村实施国土复垦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踏墈,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公田镇大塅村村板桥片口前屋的屋后观音山,2012年上半年因不法人员非法开采长石,致山腰300米渠道被损毁,造成下游水田无法正常耕种。同年9月5日,岳阳市融川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地的采矿权,后因矿区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原因,矿业权设置方案没有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备案),矿权设置被撂置。2018年5月,经多轮协商后,融川矿业退出该矿权,并由其对矿区进行了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工作暂未通过我局验收。据此情况,我局暂不能认定融川矿业在渠道损毁中的责任。

关于将该渠道修复纳入农垦项目计划的建议。因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国家调整了各部门职能,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同时,我部门的生态修复项目暂未启动,我局暂无项目支撑该渠道的修复。

为解决群众生产困难,建议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给予项目支持。同时,如以后生态修复项目允许解决该类问题,我局将优先安排该渠道的修复。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吴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卫红  133174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