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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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字〔2019〕7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

答    复

 

唐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主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发改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到了县农业农村局。

一是加大了农业项目支持力度。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湘农发[2019]8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筻口、新开、毛田、月田、公田等5个乡镇21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5.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保工程、科技推广措施以及土地平整工程。

二是突出了田间水利排灌设施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科技服务、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我县针对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因地制宜、抓住关键、多措并举,切实把田间水利灌排工程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实行农业、水利、道路、林业和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田水路林等的综合治理。同时,坚持绿色发展,按照“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的要求,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山塘(堰、坝)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三是项目建设内容有规定程序。根据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项目村,通过召开乡镇及村相关会议进行讨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委会上报本村需建设的项目内容,通过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设计单位现场勘查,从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

四是建后管护有明确的职责界定。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的要求,切实加强建后管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在立项规划时按受益主体和范围,将适宜明晰产权的单项工程拍卖、租赁或直接划归农民用水户协会或个人所有,对道路、桥梁等公益性工程按受益范围界定给村组集体,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县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彭六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国湖  1370740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