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11-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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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公安局(答复)

 

岳县公字〔2019〕第3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

答    复

 

姚军良、王文丰、万江文、潘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城区摩托车营运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统计,城区现有营运摩托车载客三轮摩托车近百台,从业人员有部分是残疾人和复退军人,或是残疾人和复退军人家属,大部分是家庭困难无法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年龄偏大的无业游民。这百把辆三轮车,有少部分是电动车,大部分是机动车。这些人抱团取暖,建立了一个微信群,一台车被捉,微信群就有消息,形成了“一捉就停,不捉就行”的游击战术,与职能部门玩捉迷藏。我们在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历来将三轮摩托车和装伞的两轮摩托车作为打击重点,对他们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这百把台三轮摩托车大部分上了户,办了驾驶证和买了保险。因此,站在道交法的角度上讲,这些办了手续的车辆就具备了上路行驶的资格,交警不能无故扣车罚款。

县里明确摩托车营运由交通运输局公交管理所负责,从巡特警专门调配了民警和辅警配合开展整治行动,有需要时交警派人参加。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营运摩托车整治有几个问题:一是捉得太严,摩托车驾驶人及其家属上访,伴有舆情炒作;二是行动时,驾驶人抵触情绪激烈,矛盾尖锐,容易产生冲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保证加大工作力度,从重依法依规打击此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赵兵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海波  0730-7666712